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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全国就业领域部分热点追踪(3月10日――3月14日)

发布日期:2008-03-18   作者:本站整理    浏览次数:

2008年3月10日――3月14日全国就业领域的热点问题主要有:

1、三部法律为促大学生就业护航

2、(人代会)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

3、(人代会)建立合理毕业生流动制度

4、(人代会)政协委员提出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建议

5、(人代会)重视培养大学毕业生维权意识

具体如下:

1、“三部法律为促大学生就业护航”是本周就业领域讨论的热点之一。作为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,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、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“三峰”叠加,使中国仍然面临着“就业难、难就业”的情况。 在这一过程中,大学生就业难日益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。

说起大学生就业难,它有多种社会原因:一是总量与结构过剩:中国社会还属于纵向结构,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纵向排列,横向的民营、私立企业、社会及社区服务机构还很不发达,说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。因此说,总量过剩是表面、暂时现象。至于结构过剩,只要各大学根据就业市场自动调整专业与课程设置,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,就很容易解决。二是大学生就业观念:这是长期的社会纵向结构导致、固化的社会就业观念,大学生到民营、私人公司就业还有重重顾虑,因创业难度大,涉足创业领域还举步维艰。

针对这些情况,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就业,规范劳动力市场,这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同时具有积极的作用,为就业扫除了四大障碍。

自2008年1月1日起,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正式实施。与此同时,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5月1日起实施。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温总理也强调指出“要认真贯彻执行《就业促进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,把关系民生之本的就业工作做好。”

实施后的《就业促进法》保障了更多人的就业权益,扫清了学历歧视、户籍歧视、性别歧视等成为横亘在求职者面前的四大障碍,拓宽了弱势群体的就业渠道。而新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使企业用工成本增高,有专家认为,这将使他们由原来的重学历改为重能力,这也将对大学生的就业产生影响。

一些代表和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,尽管面临巨大压力,但中国仍有充分的条件解决就业问题。“扩大就业是消除贫困的最佳办法。解决好了就业问题,才能最终破解贫困难题,为改革发展赢得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,”郑惠强代表说。

2、“ 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” 也是本周就业领域讨论的热点之一。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状况有越演越烈之势,全国人大代表、南通大学校长顾晓松建议,我国应加快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。

顾晓松代表介绍,大学生创业在各国都受到重视,在美国高达20%至30%的大学生参与创业,国际职业教育大会曾提出21世纪将有50%的大学生要走自主创业之路。而我国目前仅有4.3%的大学生毕业后创业。从世界经济增长模式看,20世纪80年代后,美国超过90%的财富都是新兴的中小企业创造的,这当中有不少大学生创业企业。

顾晓松说,大学生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政府、高校、社会和千万个家庭。国家相关部委已经颁发不少促进文件,但总体而言进展缓慢。他建议国家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,地方政府、高校给予匹配,企业与个人自愿出资,设立银行商业贷款和小额信贷,资助创业项目。国家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培训、实训基地、创业示范基地。学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老师,并提供技术支撑。政府提供人事、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。在高校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培养与训练,在中学开办培养创新意识的课程。

3、“建立合理毕业生流动制度 ” 也是本周就业领域讨论的热点之一。“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,努力把就业这项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,其中专门提到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。我们相信,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学生就业这件大事,一定能够在今后得到更好的解决。”全国两会上,围绕大学生就业难这个话题,河北省委员展开了讨论。

(一)建立合理的大学毕业生流动制度

王晓栋委员建议,国家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有关政策措施,建立起允许并鼓励大学毕业生合理流动就业的制度环境,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、到西部建功立业。如近年来实施的"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"、"三支一扶计划"等政策措施,就大大拓宽了毕业生就业的空间。

此外,政府要为大学生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,积极开发和创造适合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;综合运用财政、税收、金融等"杠杆",使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、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"蓄水池"。

王晓栋委员认为,我国广大欠发达地区和基层普遍缺乏人才,急需智力投入和支持。国家一定要下大力气往农村派大学生。

(二)让人才与市场真正对接

"现在,本科生找工作难。相对的,中专、技校的学生反而容易找到工作,于是就出现了部分本科毕业生去中专’再深造’的现象。难道我们的高等教育还不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吗?当然不是,是这些本科生缺乏动手操作和实践训练,使他们在找工作的大军中相对处于弱势。"刘玉岭委员说。 出现这种现象与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有关,高校只是负责传授知识,而没有办法给学生们实践的机会,学生们没有机会了解实践,所以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不受企业的欢迎。

针对这一问题,他提出建议,国家应通过立法,使企业承担起高等院校学生生产实践的培训。

他还建议,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要科学地预测人才需求的变化,以此为依据来设计人才培养模式。学校应配备高素质的实践课教师,指导学生进行实践,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,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择业观。

4、“政协委员提出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建议” 也是本周就业领域讨论的热点之一。近几年,就业难成为大学生普遍面临的难题,其中女大学生就业难更是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“老大难”问题。日前,全国政协委员、大连医科大学校长唐建武为此建议,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相应补偿机制。

唐建武认为,造成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种:一是社会分工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性看法不利于女大学生顺利就业;二是女性有哺乳期,在哺乳期期间单位需要聘请其他的人员,这会给单位增加额外成本;另外,目前还没有保护女大学生就业的法律和相应违规处罚办法。

唐建武认为,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,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对女大学生就业的经济因素进行研究,对于用人单位接纳女大学生就业当中增加的额外成本,设计合理的分担机制,进行合理补偿。唐建武建议,不解决成本问题显然很难调动起用人单位的积极性,这个成本最好能由社会、政府、单位,包括女大学生共同来承担。

5、“重视培养大学毕业生维权意识” 也是本周就业领域讨论的热点之一。针对目前一些企业与大学毕业生签订短期合同、不上任何保险的状况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认为,这与许多大学生缺乏维权意识,不了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。因此,对大学生就业前的维权知识培训显得尤为必要。

王晓龙建议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,列入大学生就业教育规划和政策。同时要把维权知识和工会知识作为大学生就业教育的重要内容,吸纳工会、企业联合开展对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指导。